您好!欢迎来到未登记无证房屋拆迁案件资深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债权债务纠纷案件资深律师网 > 违法建筑拆迁 > 城市违建

城市违法建设强制拆除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信息来源:参考网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1-10-19 14:47:06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规划成为了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违法建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阻碍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

1、城市违法建设强制拆除面临的问题

城市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主要面临行政机关缺乏高效的管理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违法建设拆除缺乏必备的监督与制约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行政机关缺乏高效的管理机制。“九龙治水”,城市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多部门具有相关审批手续,使得合法建设审批程序复杂,也极易导致行政相对人对于合法建设的预期与政府的规定不统一。正因如此,说服相关群众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难度加大;这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维护。城市建设信息不健全,更新速度慢。新增城市建设缺乏预报制度,导致城市规划缺乏宏观安排,由此引起城市规划变动速度快,违法建设的数量增多。城市建设信息落后于城市建设速度,导致城市规划难以适应城市建设新需要,使其与城市发展实际不相符。这都导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量的加大,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对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首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素养、手段等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能力差,素养低,手段粗暴等问题。这极易导致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矛盾冲突,容易引发其他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关系的和谐。其次,行政执法人员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规模较大的违法建设和大型户外广告一般严格依照程序强制拆除;简易违法建设(尤其是正在进行的)和小型户外广告则一般当场强制拆除。再次,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存在权力寻租及收受贿赂等问题:明知是违法建设,主动为其指点迷津,规避法律责任,造成违法建设拆除实际执法的混乱。使得许多建设户争相效尤,为拆除违章建设带来更大的困难。

违法建设拆除缺乏必备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可以发现,介入强制拆除现场的仅有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对人,没有第三方主体。政府在违法建设的拆除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行政权是最广泛、最擅变、最任意且具有主导作用的一种公权力。正因为如此,政府在处理违法建设问题的过程中极易蚕食、渗透、侵吞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意味着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强制拆除现场极易出现行政执法人员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状况。此时如果缺乏相应的监督与制约机制,那么行政相对人、相关人的利益诉求将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这也是導致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矛盾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2、城市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的解决途径

通过建立与完善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机制,多部门联合监控、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以及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监督机制等多项制度多管齐下完善城市违法建设强制拆出面临的问题。

建立并完善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机制。首先,建立并完善城市建设信息预报机制;关于新增的城市建设需提前申报备案,便于规划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现状作统筹安排。其次,建立并完善城市规划统一管理机制。确保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集中统一管理。可以尝试建立并完善相关行政部门集中审批机制,使得城市建设的审批能够一次性办理完结;“在城市建设是否存在违法问题方面,各部门能够给予申请审批的相对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和预期,以解决因各部门答复不统一造成的相对人对具体建设预期偏差问题。再次,建立并完善城市建设信息机动管理机制。设立违章查处机动编队,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不定时巡查城市建设状况;便于规划管理人员实时了解辖区建设动态,把握违章建筑状况。建立分散巡查,集中处理违章行为的管理体制。及时处理违章违法建设问题;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多部门联合监控、执法制度。除国土部门、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查处违法建设外,公安机关要做好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配合保障工作,依法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上面的新闻也体现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机制。培养和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促使其深刻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掌握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加深市场经济理论的认识与理解;并以此为基础提高其行政执法的实践能力;培养和提高执法人员正确处理利益冲突的能力。执法人员应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尤其是涉及与违法建设的群众之间的关系,用合理方式使涉及违建的群众理解城市规划政策,以和平方式化解矛盾冲突,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估机制。确立违法建筑拆除的处理细则,明确处理方式及责任。将执法人员处理违法建筑拆除问题的具体状况作为其考核评估的依据之一,使之与执法人员的升迁,奖惩等切身利益相挂钩,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和谐地解决违法建设拆除及其引起的社会问题,并由此推动廉政建设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加强廉政建设。制定详细的廉政细则,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与责任。不断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促使执法人员形成法律思维;并且加强廉政自律教育,促使执法人员自觉地依法行政,树立执法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执法人员的心中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立并完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监督机制。第一,建立并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首先明确规定违法建设拆除处理过程中的违纪违规情况,以及对应的相关责任。其次,明确不同级别之间的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责任。现实处理违法建设拆除问题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则依法律、规定等严格处罚;以杜绝违法建设方面的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建立并完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现场监督机制。确保非利害关系第三方机关现场监督违法建设拆除,以督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避免违法侵权行为。第二,建立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首先,在城市规划构想之初,有关行政机关应多渠道搜集民众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做出科学的规划决策。其次,可以建立群众监督回馈机制,允许非利害关系的群众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的现场执行进行监督,并由专门机关记录并反映群众的监督意见。再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强化对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可以允许新闻网络媒体等大众传媒直播、采访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现场。建立并完善社会宣传机制。多渠道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以及违法建设的宣传,如可以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大众传媒的宣传作用。提高公民对城市规划的了解力度,争取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不畅通导致的极端状况。

结语:

城市建设与规划是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的问题,这对于展现城市风貌,凸显城市个性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妥善解决城市违法建设的拆出问题,实现城市的良好规划意义重大。为此,通过完善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机制,多部门联合监控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监督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多项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探索城市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在行政机关的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以及违法建设拆除的监督与制约等方面问题的对策,妥善解决城市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面临的问题,实现城市合理规划的有效推进,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与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磊.强制拆除法律属性二元论——以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切入[J].东方法学,2014(05):96-104.

[2]彭江华.“强制拆迁”的制度困境与突破[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05):62-69.

[3]邹晓美.拆除违法建筑执法问题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1,25(08):120-123.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未登记无证房屋拆迁案件资深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