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有可能造成的侵权
这些违建一般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大到生命的牺牲,小到采光权的侵犯,真实的违建害人不浅。
山西临汾塌房,造成29人死亡,福建泉州塌房,造成29人死亡,温州塌房,造成22人死亡,一次次的重大事故还不能让我们认清违建的侵害吗?兴建违建之人,漠视法律和他人权益,为了一己私利一意孤行,配合拆违之人更是少之又少,不知道上面这些事故中的违建房主,面对最终这样惨烈的结果作何感想。
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举报
不经相应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而在农村土地上建房的,属于违法占地、违法用地、私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可以拨打国土资源举报电话:12336进行电话举报;也可以进行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举报。
对于城市违建,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举报电话是12319。
举报后不查处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对于当事人举报后,面对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行为,可以这样做:
一、投诉。当地执法局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进行投诉。可以按照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文件规定来规范处理。
二、起诉不作为。例如可以起诉城管不作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城管是完全不查处还是查处了但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如果是因为违建人的不配合的话,就不能起诉不作为,只能由城管部门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执法,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违建的处理,通常是拆除、罚款或是其它行政处罚,对于侵犯他人权益产生民事纠纷的案件,当事人若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
对于那些占用耕地、侵犯公众利益的违建,对于那些加盖扩建的餐馆酒店,对于那些群众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的违建,我们要坚决说不,这不仅关乎社会公平、公众利益也与我们每一个个体有关,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法律环境,最后受益的是我们自己。
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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