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简介
2021年7月,富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检查某养猪场时发现:该养猪场设计年存栏母猪1800头,实际存栏母猪1360头。
养殖场负责人表示,以前养殖生猪时查阅过环评相关规定,存栏2500头以上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今年通过圈舍改造开始饲养母猪,存栏数并没有达到2500头,私自认为不用办环评。
执法人员当即向其宣讲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相关规定:一头存栏母猪应折算成5头出栏生猪,因此该养猪场养殖规模应折算为年出栏9000头生猪,应当编制并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2案情处理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的养殖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1300元。
3典型意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审批制,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年出栏生猪500头及以上、5000头以下的实行备案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下的属于非规模养殖,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不同的养殖类型需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折算:1头母猪=5头生猪;1头肉牛=5头生猪;1头奶牛=10生猪;3只羊=1生猪;30只蛋鸡=1生猪;60只肉鸡=1生猪;30只兔=1生猪。提醒广大养殖户,一定要根据以上折算标准来判断是否应该办理环评手续,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重点领域
企业厂房部分违建整体拆迁 养殖场污染关停拆迁 特殊地域企业关停拆迁 地方行业取缔关停拆迁 住宅改商业房屋拆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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